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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學什麼?她在辯論賽中關心人權,平衡理性與感性

進入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學組,瑞菁看見了什麼?
2015-07-02

演化成法律人的起點

曾瑞菁 Rachel 目前就讀於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法學組,畢業於板橋高中語文資優班。她所就讀的臺北大學前身為中興大學法商學院,校區分為臺北校區和三峽校區,前者為夜間部,後者則為日間部學生主要生活空間。北大法律的硬體設備優良,像是有各國文獻的「比較法資料中心」,以及模擬法庭辯論所使用的「實習法庭」。其實,瑞菁高中的興趣為中文寫作,大學卻誤打誤撞進入北大法律系⋯⋯

北大法律大小事

臺北大學法律系分的三組區別不大,彼此修課內容雷同,也可以跨組選修其他組的課程。

許多高中生可能對於法律系分組有疑惑,Rachel 介紹財法組、司法組和法學組三組區別不大,彼此修課內容雷同,也可以跨組選修其他組的課程。法律系屬社團有法律服務社國際法學社,法服社提供需要法律援助的居民諮詢服務,寒、暑假也會舉辦育樂營,運用活動與遊戲教導小朋友法律概念;而國際法學社,在社課中會探討國際法、國際關係,以及負責法律學院三大比賽的選手甄選,分別為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Jessup 國際模擬法庭大賽、國際人道法(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, IHL)模擬法庭。

高中讀書招式在大學不管用啦!

劉幸義老師的法學緒論特色是全台語授課,老師以行動證明文化傳承的重要。大學更重邏輯思考,不同於高中的讀書方式。

 

Rachel 推薦劉幸義老師所教的「法學緒論」,除了上課風格自由,更特殊的一點是以臺語授課,老師為了讓臺灣學子更熟悉臺語,自 1989 年起以臺語授課,當時國民政府對於方言使用仍相當敏感,但老師以行動證明文化傳承的重要,讓她感受到老師以身作則的法律精神,讓她非常敬佩!不同於高中有固定課本,大學許多課有閱讀書單,而考試方式也大相逕庭,從高中的選擇題到大學為重邏輯思考的申論題,如果用高中的讀書方式應試,可能不大管用。Rachel 也分享北大讀書的好去處,像是比較資料法中心、法律系閱覽室、圖書館自習室,系上也有由學長姐所帶領的課輔和讀書會。

與辯論緊密相連的課外活動

豐富的課外經驗,增加 Rachel 的口才和應變能力。Rachel 參與國際法學社,除了學術活動也會討論國際議題,邀請學長姐分享經驗,此外還有英語學習(English Corner),使用英文進行時事討論,像是教育制度、兵役比較、婚姻制度、網路犯罪等,讓 Rachel 感到英文口說著實的進步,社內也會舉辦模擬辯論會,在實習法庭進行辯論賽。她也協助北大滔滔社舉辦辯革盃比賽,讓她更加了解辯論比賽的形式;大二暑假所舉辦的宿營,有機會和同系不同組的同學一起合作,令她學到大學團隊合作的重要。

Rachel 有許多參與比賽的經驗,她曾和朋友組隊參加北大商學院所主辦的飛鳶盃全國商管大賽,沒有商業背景的她,在競賽過程中學到處理商業問題的能力、培養台風的訓練,也學會瞭解賽制規則的重要;另外她也參與大專菁英盃辯論賽,在比賽中訓練自己的口才和應變能力以及比賽的攻防策略。

大學生活的改變與收穫

進入法律系她開始關心社會議題,提升邏輯、論述能力和思考深度。如何在理性與感性中取得平衡,是她在法律系學到的一種思考方式。

沒有制服的大學生活固然新奇,而同學又分為通勤與住宿,因此交朋友比高中來得困難,但 Rachel 認為人是無法離群索居的動物,因此建立人脈和交朋友非常重要,需要多花時間好好經營。原先想讀中文系的她,在法律系學到許多關於思考方法和辯證能力,她也積極參與研討會,像是北大法學院飛鳶法學國際學術研討會、國際人道法研討會、兩岸國際法學論壇學術研討會,她認為課堂所教導的是基本內容,但在研討會中可以學到學者在實務上經驗的分享、不同想法的碰撞。

進入法律系以後也讓她開始關心社會議題,像是死刑的存廢、行政程序問題等,提升邏輯、論述能力、看事情的角度和思考的深度,開始重視人權的重要性。

最後她以林山田老師的「刑法通論」作為法律系的詮釋,許多案件發生在爭議性的灰色地帶,而法律正是將這些爭議,帶往黑與白的歸屬,最後她也提醒即將申請法律系的學弟妹們,所謂的正義感其實也受情感的牽絆,而法律系需要的是依法檢視、依法執行,在法律系的學習帶給她另一種思維,如何在感性和理性中取得平衡,用另一個角度檢視這個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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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者介紹

曾瑞菁 Rachel Tseng 

 2013 年畢業於板橋高中,以申請入學的方式進入臺北大學法律學系。從小就被培養成苦幹實幹的性格,常參加各式各樣的比賽來探索自己的專長與興趣。

作者 范乃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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